㈡入驻要求:
1、入驻企业必须是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规定组建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;
2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或产品;
3、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科技项目和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、或有管理经验的科技管理人员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且是企业的专职人员;
4、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。主要管理人员应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,从事研究开发的专职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%以上;
5、企业有明确的研发及生产计划,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、技术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;
6、入驻企业在生产或经营中应符合嘉兴市环境保护标准。 |